林青霞的艺术生涯很奇怪。几乎是作为两种差别很大的独立个体而存在。一个是在台湾,一个是在香港;一个是文艺片,一个是武侠片;一个是琼瑶,一个是金古梁;一个是清纯玉女,一个是女扮男装…如果我们还再深入的话,可能会罗列出更多的对比项。这样复杂迥异的艺术经历,除了证明林青霞的戏路宽广,还得益于世道的无常与无奈。
其实林青霞的发家是在台湾,她的成名也和琼瑶为代表的台湾言情剧有很大关系。当年林青霞对于台湾影坛的影响,可远比她与秦汉、秦祥林之间的感情纠葛,更值得人们回味、铭记。我们看看林青霞的作品年表,可以发现大部分的作品都是台湾影片,然而要说到取得的终身成就,应该还是那几部可数的香港武侠电影。
林青霞在香港的发展,得益于徐克的慧眼识珠。当年,徐克信誓旦旦的要拍摄一部香港人自己的“新剑仙电影”,立志要让电脑特技和武侠、神怪相容相生,优势互补。于是,《新蜀山剑侠》横空出世,尽夺港人眼球。剑仙电影延伸自武侠电影,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武侠电影。一言以蔽之,武侠中是侠客,是人,而剑仙中很少有人,即使有,也是普通民众、是弱者,反而充斥荧幕的是神,是仙,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非人类。于是,徐克大胆启用了游美归来的林青霞。我至今想不通,一名演惯侬侬言情的小女子,相貌并非出众,气质并未脱俗,何德何能被寄予厚望,演绎一个介乎人仙之间的精灵?也许,偶然中的必然,抑或必然中的偶然,反正林青霞的精心演绎,还是让人觉得,她是出演仙子的不二人选。今天,我们也看过了张柏芝的《蜀山》,同样是不食烟火,同样的仙风道骨,甚至比当年的林青霞还要清秀动人,但是我们的眼光,还是被定格在二十年前那位浓眉大眼的女人身上。
香港的电影作品对于女性的发掘,是一个很值得商榷的命题。一方面,由于阳刚美学在动作电影中的一贯作用,使得女性形象长年累月只是男性的陪衬与修补;而另一方面,随着阳刚美学逐渐超出动作片范畴,渗入到其他类型电影中,又使得女性形象摆脱被“侮辱”的命运,也慢慢的“阳刚”起来。林青霞就是这种趋势的代表。
1985年,林青霞参演了成龙的《新警察故事》,虽然在勇猛无比的警探陈家驹面前,林青霞逃脱不了“花瓶”、“陪衬”的名声,但我们还是惊奇的发现,林青...